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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蚧进口清关|广州机场黄埔南沙蛤蚧进口清关手续

发布日期 :2022-07-26 11:16访问:1次发布IP:14.120.87.138编号:1023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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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类特殊的进口商品海关是如何实施监管,从而保障进口蛤蚧质量的呢?

01商品准入关

蛤蚧(干制大壁虎)作为进口动物源性中药材原料的一种,海关总署在开展充分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原产国实施准入管理,只有列入《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的国家原产的蛤蚧才具备对华出口资格。目前,准予进口的国家有:印尼、泰国、缅甸。

02现场监管关

进口蛤蚧在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前,应当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境动物源性中药材存放、加工指定企业名单》,存放在海关认可的地点,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加工。

经检疫合格,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或者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03提示

蛤蚧作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物种,进口商在进口前还须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进口行政许可决定书》。

除此之外,进口中药材也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其监管职责对进口药材实施检验并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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