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海货进口清关公司,操作干鲍鱼/鱼肚/海参等进口清关,主要操作广州机场黄埔南沙港海货进口清关,我司是现场清关行,处理海货清关能力突出,时效快价格优服务好,是我司一贯以来对客户的宗旨,不乱收费务实做事,是我司的基本工作原则,欢迎老板对接,更多海货进口清关,欢迎点击主页联系方式私聊。
海货进口主要注意事项:
1.申报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填报申报要素。
2.应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
3.境外生产企业应获得海关总署注册,产品应随附符合要求的水产品证书。
4.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核销检疫审批许可证。
5.对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物种商品目录》的,按照《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管理。
6.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应符合海关总署令213号规定。
海味干货准入要求
按照《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总署有关文件要求,头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应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
进口的海味干货(不包括的编码除外)应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方可进口。
对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有哪些要求?产品进口时要提供什么证书?
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产品应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件、原产地证书等。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在哪可以查询?
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根据海关总署要求,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输华水产品等,需办理检疫审批。进口时,海关核对其检疫审批许可证品名与货物品名是否相符,核销检疫审批许可证。
监管代码“F”的产品进口有什么特殊监管要求?
代码“F”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货物,进口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在价格申报方面我们还要注意什么呢?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应当符合“对买方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不予限制、价格不受无法确定条件或因素影响、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转售收益、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或特殊关系不影响成交价格”四个条件。
当涉及到价格要素审核时,企业需如实向海关提供发票、合同、提单、装箱清单等单证,还应当如实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